原标题:履职为民铿锵前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履职纪实
记者 朱玲 通讯员 张进元
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份神圣职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狠抓工作落实……
这是一种为民履职的情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民本民生,建议、意见更加注重倾听群众声音,监督“一府两院”更加注重实际效果,代表履行职责更加务实有效……
一个个报告的审议,一件件建议的办理,回眸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的点点滴滴,我们可以感受到对人民群众的责任与关切,聆听到全市民主法治向前迈进的坚定足音。
党的领导有新加强
在新形势下,市人大常委会如何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依法行使好法定职权。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实施新修订的《立法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议题、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2015年12月9日,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下发了《中共嘉峪关市委进一步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赋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新的历史使命。开展了行使立法权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筹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授予我市地方立法权,正式启动了我市的立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市委推荐干部的任命和对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的辞职、个别代表的罢免工作。全年任免干部20名,接受委员辞职2名、代表辞职2名,罢免代表2名。
依法履职有新成效
宪法和法律法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准绳。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加强计划、预决算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14年财政总决算、审计工作以及2015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市政府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和我市财政收入短收情况两次提出的关于调整市级预算的请示,先后做出了批准2014年财政总决算、批准调整2015年市级预算的决议。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惠民实事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以及暂缓实施文化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法检两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和市城区法检两院2014年工作的报告。对《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对金融部门支持我市非公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项目及“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开展了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2015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了对全省农村金融创新、精准扶贫脱贫、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等方面工作的专题调研。
对《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和长城保护、陆地国界方面的立法调研,对《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的执法检查以及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则》《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