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立佳、郭海燕)声称能为他人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大肆骗取多名农民工血汗钱,4月20日,经秦皇岛市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被秦皇岛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26岁的李某某是秦皇岛市开发区人,2013年5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其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与咨询、服装销售和汽车租赁业务。尽管没有办理出国劳务业务资质,李某某依然对外鼓吹自己有能力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并以支付提成的方式委托他人帮助其招揽有出国需求的人。
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李某某以办理去阿尔及利亚、缅甸、安哥拉、莫桑比克、沙特、加拿大、苏丹、新加坡等国务工手续为名,取得刘某、王某等39名农民工信任,并签订“就业劳动协议书”,分别收取39名农民工1000元到35000元不等共计21万余元手续费。
之后,李某某并未给刘某等人办理任何出国务工手续,不仅拒绝退还收取的手续费,而且将绝大部分钱财予以挥霍。案发后,办案民警将李某某抓获归案,其家属主动退还了部分农民工的被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