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美容整形医院网站上的广告截图。 网络图片
林志颖“容颜不老”,柳岩“身材性感”……明星们的容貌、身材让人羡慕,美容整形医院也喜欢请明星做宣传。不过,如果没经人家同意就拿来做噱头,恐怕不行了。 林志颖、柳岩、张馨予、张嘉倪、张振锁、王晓丽等6位明星,起诉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侵犯肖像权、名誉权。6人要求医院停止侵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9万元。 记者从南通港闸区法院获悉,3月31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林志颖等6位原告与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达成庭外和解,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前的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被告官方网站涉嫌侵权页面的公证材料,证明被告未经6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照片用作被告主营的整形、美容项目文字配图,侵犯了原告肖像权。在该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注了被告医院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商业宣传十分明显。 6名艺人认为,该医院所宣传的整形、美容内容,对他们的形象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损害了名誉权。 根据公证材料显示,被告的侵权行为时间短的1年左右,长的则在2年以上。 据此,参考自身的代言费用,6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19万元,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 被告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的代理人则认为,医院网站所用图片系工作人员的误用,且仅用作文字配图,目的是增加页面的观赏性,并不具有商业用途。在得知原告的侵权异议后,被告已经删除相关链接。 南通这家医疗美容医院的代理人说,文章中并未提及6位明星艺人的名字,更未提及艺人们曾做过任何整形、美容项目,不存在侵犯原告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也没有对6位原告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对6位原告公开道歉、赔偿119万元损失的要求不予认可,但就误用照片行为,被告可作出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