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5日讯(记者 赵宝辉)4月28日,张先生通过淘宝在一家名为“国际明珠空调”的店铺买了台空调。商家规定只有顾客先确认收货才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可令他意外的是,在点击完确认收货,货款打到商家账户后,对方“失联”了。
自4月中旬开始,张先生见家里空调老旧泛黄,便萌生换新想法。经对比,最终在4月28日这天,在“国际明珠空调”店物色到一台海信立式空调。原价3889元,现在下单即刻享受2389元价格。“便宜整整1500元,优惠力度太大了!”张先生心动了,当即付了款。
紧接着,商家发来一则信息,如需要上门送货安装服务,须立即确认收货。起初,张先生很疑惑。“一般实际收到东西后才确认收货,为何这家店这么着急?”而商家轻而易举让王先生放下了戒备。“这样做目的是为了能尽快安排物流发货。”
三天,五天,十天......张先生左等右等,迟迟没等来发货通知,心里犯起了嘀咕。5月23日,他给商家发了一则信息询问物流状态。然而这则消息犹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等来回复。与此同时,点击这家网店一看,显示“店铺不存在”。“坏了,一定是跑路了!”事发后,张先生联系了平台客服,对方告诉他商家已撤店。
“难道我这两千多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吗?”
信网打开淘宝搜索涉事店铺后发现,该店已在平台消失。淘宝客服经查询订单号告诉信网,经升级专家复核,卖家账户已无钱款,无法支持卖家的退款诉求。另外,淘宝只是购物平台,并非司法机构,在权限上没办法去调查商家去向,同时也没办法对顾客主张的损失进行认定和处理。“我们特别希望能帮客户追回损失,也通过商家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卖家还款了,但对方始终不予配合,最终催缴失败。”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信网多次尝试联系这家“国际明珠空调”店,电话那头始终提示关机。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表示,就电商平台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关系来说,自消费者下单之后,双方就已经形成销售合同关系,销售者应当履行交付货物运输义务。因为货物运输是销售者指定的运输方式,在消费者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销售者应及时落实快递运输情况,如果消费者确实没有收到货,应当及时退款,而并非逃避义务。
而作为销售平台,应当履行《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如果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明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除了向平台客服投诉之外,还可以向住所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后,淘宝平台客服方面也提醒,消费者网购金额较高的商品时,一定要确认物流信息,不要相信任何理由的提前确认收货。如果发现商家存在异常行为,要第一时间发起申诉,避免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