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民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的爱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变速箱坏了,由于车辆已经过了《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保修范围,4S店要求他支付12万余元更换变速箱,作为消费者,他觉得这不合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陈先生于2012年9月在位于高坪区的一家4S店购得一辆宝马顶配730车型。今年3月28日,他驾驶该车从巴中返回南充途中,车辆变速器位置突然发出连续两次响声,车内显示屏显示“DSC失效,行驶控制稳定性失效,请不要关闭发动机,发动机熄火后,车辆将无法继续行驶,请立即至最近的BMW售后服务部门。”见此情况,陈先生慌了,随即给4S店维修部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要求陈先生尽快将车开到维修部进行检修。
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陈先生将车开到4S店并交给工作人员检修。修理工在对车辆进行整体检修后,告知陈先生:“这辆车变速箱坏了,更换整个变速箱需要12万余元。”听到这话,陈先生当时就懵了。“我的车所有保养都是在你们4S店做的,一直都在正常使用,变速箱与发动机一样,都是车辆的核心部件,正常使用情况下,是不会发生故障的。要更换变速箱你们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实在不行请你们对车辆进行鉴定。”陈先生说。4天后,维修部工作人员答复陈先生,车辆已经不在保修范围内,维修费用12万余元需其自理。
“我认为,变速箱发生故障应是内在的质量问题所造成,与保养维修及保修件存在本质的不同,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况且,在将车交到4S维修店时,我已要求对变速箱的故障是否是质量问题进行鉴定,但4S维修店答复仅从‘三包’及售后服务的角度要求我承担维修费用,我认为一个专业维修机构给出这样的答复不科学也不严谨。”陈先生告诉记者,4S店维修部迟迟没有给他一个严谨合理的答复,这让他作为一个消费者感到很受伤。
陈先生的车出现故障,12万余元的维修费该不该他承担?“陈先生的车已经购买超过两年,行驶了10多万公里,车辆已经超出质保期,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三包”规定,陈先生要求免费更换变速箱是不现实的。”当天,4S店售后部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汽车本来就是一种损耗品,对消费者而言,更关心的是厂家能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我们已经将陈先生车辆的相关数据传送给了该车辆的生产厂家,待生产厂家检测出该车辆变速箱出现故障的具体原因后,将第一时间把结果告知陈先生。”4月18日,4S店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来源:南充日报 记者 张蓉萍 实习生 毛博)